近年来,基层政治生态的廉洁建设备受关注,而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连续五任县委书记相继落马的现象,无疑为当地乃至更广泛范围内的基层政治生态敲响了廉政警钟,这一现象不仅揭示了权力监督的缺失,也反映了部分领导干部在权力和利益面前的失守。
2024年12月11日,许昌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东岭曾任共青团许昌市委书记、鄢陵县委副书记(正县级)、鄢陵县县长等职务,2021年2月被公示拟任鄢陵县委书记,并随后上任,两年多后,他转任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如今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查,随着李东岭的落马,鄢陵县已有五任县委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倒下,这五位县委书记分别是谢连章(2001年至2006年)、张海涛(2007年至2011年)、袁宝根(2011年至2015年)、宁伯伟(2015年至2017年)和李东岭,他们在鄢陵县主政累计长达19年,其贪腐行为逐渐侵蚀了当地的政治根基和社会信任。
谢连章在担任鄢陵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8万元、购物卡40万元、美金1万元,为他人在企业发展、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张海涛在担任鄢陵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袁宝根在担任禹州市委组织部部长、禹州市委副书记、禹州市常务副市长、鄢陵县长、鄢陵县委书记期间,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宁伯伟在担任鄢陵县委书记期间,利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等时机,先后多次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3万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主动投案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这五任县委书记的落马,不仅揭示了个人贪腐的严重性,也暴露了基层政治生态中存在的问题,他们未能经受住权力和利益的诱惑,在党纪国法面前纷纷败下阵来,鄢陵县地处许昌东部,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潜力,但在历任县委书记的治理下,贪腐行为逐渐侵蚀了当地的政治根基和社会信任。
从对落马县委书记的数据分析中得知,受贿成为县委书记落马的最主要原因,超过90%的落马县委书记有受贿行为和犯有受贿罪名,落马县委书记受贿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过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收受礼金,二是借调整职务之机卖官收钱,三是官商勾结非法获利,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在忏悔书中写道,他受贿的途径主要在逢年过节、三个子女结婚、他手术住院、老母亲去世、家中发生大小事情的时候,这种“六大日子”的受贿方式在落马县委书记中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买官卖官也是中国式腐败的鲜明特点,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行为之一,在落马县委书记中,有过卖官行为的达到90%,安徽皖北18名县委书记群体式落马,无一不与卖官有关,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其卖官收入近千万元,被媒体称为“千万县令”。
县委书记作为县域治理的“一把手”,其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对于维护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一些县委书记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类似腐败现象再次发生的关键。
鄢陵县五任县委书记相继落马的现象,不仅是对当地政治生态的一次严重冲击,也是对全国基层政治生态的一次深刻警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应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广大党员干部也应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