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税费缴库业务的公告
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决算工作,经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时间
自2023年12月30日21:00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大厅、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委托代征单位和车行将暂停办理各项税费征收缴库业务;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系统、相关自助办税设备的各类申报缴税(费)、代开增值税发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将暂停使用。
税库银联网缴费(实扣)、银行端查询缴税、POS机缴费,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缴费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21:00。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数电票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等不涉及税费征收的系统功能可正常使用。
二、恢复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零点起,各项申报缴税(费)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三、特别提示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深知这对您的业务开展可能带来一定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来源: 辽宁税务
解释说明:
此内容是对原公告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使其更加清晰、简洁,并强调了恢复时间的准确性。同时,在公告的最后部分增加了一个“特别提示”段落,以表达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理解和歉意,并感谢他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