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20日消息,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发布通知,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进行更为严格的自律管理。从主体管理责任、聘任规范、对外发声事前审核、声誉风险管理等六个维度,加强对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的自律管理。
《通知》强调,首席经济学家在一定期限内若多次因其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公司应从重处理直至解聘。同时,公司应建立首席经济学家管理制度,明确其任职条件、聘任和解聘流程,并加强对其执业过程的管理。
此外,首席经济学家原则上只能代表公司对外公开发表观点、评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参加各类会议、活动,也不得擅自对外发表研究观点、评论意见。公司应加强对其声誉风险的管理,及时识别、应对、报告相关舆情,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证协要求,已聘任首席经济学家的公司,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公司制定的首席经济学家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公司拟聘任首席经济学家的,应在聘任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在完成聘任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告协会。
首席经济学家作为行业的意见领袖,其言行不仅代表个人,也关乎整个机构的声誉。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引导首席经济学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国家经济建设。同时,首席经济学家的行为也将被纳入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
编辑提示,首席经济学家应珍惜行业和个人声誉,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负责任地发声,正确把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为投资者提供正确的信息引导。
此次《通知》的发布,不仅是对首席经济学家个人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整个证券行业的一次深度整肃,旨在打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