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四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与保护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公安部与自然资源部紧密合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切实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为加强警示教育,两部门联合公布了四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希望社会各界从中汲取教训,共同守护宝贵的耕地资源。
这四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养鱼、建设旅游项目等违法行为,导致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所有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自然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公安部与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严肃查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案件。通过“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耕地安全,为我国的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辽宁省大连市刘某军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刘某军等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金普新区华家街道某村耕地上挖砂,并使用垃圾回填,造成47.98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经法院审理,刘某军等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张某等人承包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某村43.57亩耕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耕地地面硬化、修建房屋,造成38.47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判处罚金。
江西省鹰潭市刘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刘某军租用鹰潭市龙虎山镇某村100亩耕地,挖塘养甲鱼并使用水泥硬化田埂边坡,造成48.83亩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判处罚金。
湖北省安陆市张某祥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张某祥、左某华等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开发农村文化旅游项目为由,在安陆市洑水镇3个村农用地上施工修路、平整土地并开采土石,造成203亩农用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祥、左某华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耕地是宝贵的资源,必须得到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建设活动时,都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坚决杜绝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