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761—2024)经过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这一新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生效,取代旧版标准(GB 17761—2018)。
新标准中,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得到了强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新标准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并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的实施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考虑到生产过渡期,新标准规定,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以选择按照旧标准或新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车辆更新换代。
新标准的发布是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公众带来更安全、更舒适的出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