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原副市长陆应平被提起公诉,曾拒绝组织挽救

安庆市原副市长陆应平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正义网记者1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原副市长陆应平(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消息在政法界和社会各界引发了广泛关注。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应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应平利用担任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担保贷款、承接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得奖补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陆应平,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安徽枞阳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池州师专历史系毕业。他历任安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桐城市市长、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5月17日消息,陆应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6月20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去其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1月27日消息,陆应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陆应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组织挽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无视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政绩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以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大肆索取、收受财物。

陆应平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应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安徽省、安庆市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权力必须受到严格监督,任何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这一案例能够引起更多人的警觉,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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