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和消费的持续增长,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2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被审议,旨在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国急需通过立法来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该草案的提出,不仅是为了解决现有问题,更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草案共9章124条,明确了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并规定了化工园区的认定和评估机制。对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草案要求加强过程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对于个人购买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草案也做了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撑。在紧急情况下,作业现场的代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有权下令停产撤人。
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草案也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此草案的提出,不仅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次重要补充,更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次积极贡献。期待未来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