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演员徐娇长沙餐厅遇抽烟男士,劝阻反遭扔烟头,引发寻衅滋事争议
内容:
12月26日中午,演员徐娇在长沙一家餐厅用餐时,遭遇了一位抽烟男士的挑衅。在服务员劝阻后,这位男士仍然我行我素,坚持抽完手中的烟。徐娇亲自上前劝阻,却遭到了该男士的威胁和挑衅,他声称餐厅内没有禁烟标志,甚至在徐娇试图录下证据时,抢走她的手机,并将烟头扔在了她的饭碗里。
事后,徐娇发文表示,警察到达现场后,告知她长沙室内抽烟并不违法,无法进行罚款。她拒绝了删除拍摄内容的要求,并明确表示不接受对方的道歉。
针对此事,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位男士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执意抽烟,并抢夺手机、将烟头丢进他人碗中,具有挑衅性和攻击性,属于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扰乱了公共秩序。
虽然该行为尚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但它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男子侵犯了徐娇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扔烟头属于侮辱行为、寻衅滋事,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徐娇,1997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凭借电影《长江7号》出道,并凭借该片获得了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此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共场所禁烟和个人行为的讨论。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公共场所的禁烟宣传和管理,同时也希望公众能够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