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对那些看似“其他”的项感到困惑?这些项目在申报表中到底代表什么,又该如何填写呢?今天,我们将为你详细解析这些“其他”项。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 附表一的第3、4栏次,开具的其他发票
- 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开具的发票都填写在此栏。例如,停车费发票、定额发票等。
- 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栏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还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写。
- 附表二的第4栏,其他扣除凭证
- 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 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将原“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 附表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 反映除表中14-22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 例如,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其他免税销售额
-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 例如,享受农产品免税、鲜活肉蛋免税、蔬菜流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均填入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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